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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管理

  • 2024-12-06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引导全省社科界青年学者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概念、新观点、新论断,推出有理论说服力、实践推动力的研究成果,进一步凝聚起强大思想共识和坚实学理支撑。拟于2025年3月在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举办2025年福建社科界青年学者论坛。 现面向全省社科界青年学者征集会议论文,具体申报事项转发如下:  一、论坛主题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二、参考选题(可围绕参考选题自定具体题目)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 2.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和重大原则 3.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4.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5.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 6.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 7.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 8.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 9.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10.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 11.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
  • 2024-11-26
    各有关单位:根据通知现将我院申报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福建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宗旨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社科强省建设的工作部署,深入学习宣传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八闽大地结出累累硕果,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重大成果,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福建新的更大贡献。二、申报条件及要求(一)申请人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省社科基金项目各项管理规定;2.熟悉我省省情,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决策咨询研究经验,学风优良,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职责;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含)领导职务;4.项目申请人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申请;在研项目的项目组成员最多申请或参与一个项目申报;在研项目的负责人最多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一个项目申报;5.在研的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申报截止日前,省社科规划办已公布结项通知的,可以申请)或被撤项项目负责人(自撤项之日起5年内
  • 2024-11-12
    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论教育》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阐释,教育部决定开展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研究重点深刻认识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深刻认识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擘画的教育强国战略图景,深刻认识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教育强国建设科学规律,把学习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论教育》结合起来,牢牢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加强对教育强国的科学内涵、教育强国建设要正确处理好的重大关系、全面推进教育强国建设战略任务等的研究,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二、申报条件。面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申报人须为在编在岗教师。申报人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围绕本项目研究重点深化研究阐释,产出具有学术创新价值、服务决策价值和实践指导价值的研究成果。三、成果要求。申报人须提交研究成果2项及以上(申报人原则上为第一作者,成果发表时间在通知发布之后),成果形式为理论文章、咨政报告、学术著作等。理论文章主要刊载于中央主流报
  • 2024-10-24
    各有关单位:现就我院2024年省社科基金项目清理及11月份结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4年清理项目2021年立项的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列入2024年度清理范围,请学院列入清理范围的相关项目负责人务必抓紧做好项目结项工作,及时提交验收结项申请(3月、7月、11月共三次可提交验收结项申请)。逾期未提交结项申请材料的,省社科规划办将予以撤项,并追回项目经费,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列入本年度清理范围的项目,无特殊原因的,省社科规划办不受理延期申请。二、省社科规划办受理结项申请时间及要求1、省社科规划办每年3月、7月、11月三次集中受理项目验收结项申请,其他时间不受理验收结项申请。2、2022年(含)之后立项的省社科规划项目,符合结项要求的也可在上述省社科规划办受理结项申请时间提交结项申请材料。3、各类型项目(博士扶持项目除外)的结项要求参见附件2。博士扶持项目的结项要求见立项通知书。三、结项程序及要求:1、系统填报:项目负责人登录福建省社会规划项目管理系统(4http://220.160.53.10:8010/)按要求填写、提交结项申请材料。具体
  • 2024-10-11
    各有关单位:根据省社科的通知,省社科规划办将于近期组织开展省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转发如下:一、中检范围2023年度省社科基金各类在研项目(不包含其他单位特别委托项目,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科普专项等)。二、中检内容1.课题组是否按计划开展研究,研究进度是否符合研究计划的要求;2.是否按研究计划取得阶段性成果;3.项目经费使用和管理是否符合《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闽财政研〔2021〕6号)等相关规定。三、中检形式1.2023年度立项的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须登陆“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220.160.53.10:8010/)填报相关中检材料,并填写《中期检查表》(附件1)、《中期检查信息汇总表》(附件2)。《中期检查表》中“三、经费使用情况表”须经院财处审核并盖章。2.2021年、2022年立项的省社科基金在研项目负责人无须登录系统填报中检材料。如2023年9月中期检查后项目研究取得新的成果,请填写《中期检查信息汇总表》,2023年9月之前取得的成果无须重复填写。如2023年9月后项目未取得新的研究成
  • 2024-09-11
    各有关单位:现将我院申报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申报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校思政课建设的重要指示以及新时代学校思政课建设推进会部署,认真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着力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深入研究思政课建设和教学基本规律、重大问题,守正创新推动思政课建设内涵式发展,不断提高思政课的针对性和吸引力,努力培养更多让党放心、爱国奉献、担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确保党的事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后继有人。2、本次受理申报的研究专项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应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聚焦思政课建设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教学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体系化学理化研究。一般项目应立足于思政课教学实践,围绕对思政课教学创新具有理论支撑作用和实践指导作用的问题,开展具有学科视角的创新性研究。3、重点项目设置课题指南,一般项目不再设置课题指南
  • 2024-09-10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厅文件通知,开展2024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根据闽教科〔2024〕15号文,为做好本次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项目类型及要求(一)一般项目项目应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具备创新性和研究基础,有利于提升学校科研创新能力;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根据文件下达指标,我院限额指标2项。(二)信息化专项根据我省教育数字化工作需要,设置信息化专项,聚焦以下研究方向:1.基础教育:聚焦区域智慧教育创新发展、智慧校园建设应用、智慧教学平台建设应用,区域教育数据驱动深化应用,区域国产化教育教学软件替代,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教师数字化素养提升等方向。2.高等教育:聚焦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智慧学习环境建设、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教学创新、高校教育数据治理能力提升、国产化教育教学软件替代、网络信息安全等方向。根据文件下达指标,我院限额指标1项。我院将根据指标下达和申报情况进行申报,如超下达的限额指标则通过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上报。二、申报条件1.项目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须为实
  • 2024-09-05
    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校思政课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闽教思〔2024〕22号文的通知要求,现将2024年度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1.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一般项目,拟立项400项。2.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基础教育研究专项,拟立项200项,由福建教育学院每项资助2000元。3.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世界语言与文化研究专项,拟立项70项,由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每项资助3000元。4.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拟立项50项,由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研究会每项资助1000元。5.高校古籍整理研究专项,拟立项2项,由省教育厅从全国高校古籍整理研究专项经费中予以20000元经费支持。二、申报条件1.申请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5类项目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2.申请人还须符合下列条件:(1)省中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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